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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土地未过户按个人住房政策征收土地使用税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6-08-16 17:18

[摘要]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房改房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明确房改房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该通知规定,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一些应税单位将房改房出售给职工后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情况,按照以往规定,这部分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应税单位,需要参照企业纳税政策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此次调整后,这部分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改为参照个人住房用地政策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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