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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房地产税有望2019年完成立法

房天下  2017-12-21 10:34

[摘要] 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

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12月20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撰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约4000字的篇幅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四方面全面论述了我国未来财政制度的发展方向。

针对大家都很关注的房地产税征收问题,肖捷在文章中表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加强国际税收协调,提升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此前,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已对此有所明确。肖捷表示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RD-SPACING: 0px;TEXT-TRANSFORM: none;FLOAT: none;FONT-WEIGHT: normal;COLOR: rgb(0,0,0);FONT-STYLE: normal;ORPHANS: 2;WIDOWS: 2;DISPLAY: inline !important;LETTER-SPACING: normal;TEXT-INDENT: 0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font-variant-caps: normal">“狼真的来了”,房地产税或将在5年内开征

十九大期间,宁夏的“房产税新政”在概念还没搞清的情况下,发布当晚被全网刷屏。虽然事后证明是个乌龙:宁夏的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两个物种,房产税是旧时代产物,一直在实施,其中个人住房是免征的。但这说明房地产税在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成为全民焦点。

以往尽管房地产税的各种消息漫天飞,但大都是学术界的讨论或专家的臆测,而这一次,“狼真的来了”。

11月4日和12月20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先后两次撰文提出对房地产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这是官方对“房地产税”迄今为止最为明确的表态。

房地产税自2013年提出就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房地产税不仅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还涉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私有财产的保护,中间有太多利益纠葛。因此4年过去,看上去仍无实质进展。

肖捷称,过去5年,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开征66年的营业税告别历史舞台,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出台。房地产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肖捷指出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并介绍,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正如财经学家叶檀所言,未来五年之内,房地产税是一定会出台。因为这是人大的房地产税立法任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张斌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放在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位置,同时在税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从国际经验看,房地产税比较适合作为市、县等基层政府的专享税,要按照“充分授权”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税征收方面更大的自主权,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健全基层政府的收入体系。在加快地方非税收入立法进程的同时,要结合“费改税”改革通过清费立税拓展地方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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